楊氏啓新曰:食舊德,安其分之所當(dāng)?shù)茫遣慌c人競利也。或從王事者,分之所不得越,是不與人競功也。蓋不必告訐之風(fēng)。乃謂之訟,一有爭競之心亦訟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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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元]胡炳文-第06卦?訟卦六三?爻辭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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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清]李光地-第06卦?訟卦六三?爻辭詳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