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【坎下乾上】
訟。有孚,窒惕,中吉,終兇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彖曰:訟,上剛下險(xiǎn),險(xiǎn)而健,訟。訟有孚,窒惕,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兇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淵也。
訟自遯來,以二為主,訟有相違之義。乾剛在上,坎險(xiǎn)在下,中互離為言,險(xiǎn)健相值而有言,所以成訟,訟之本體也。二用而柔,變險(xiǎn)為順,上應(yīng)乎五,是謂有孚。二五剛敵,窒也。動(dòng)而有悔,惕也。所以有孚,以其因窒而惕,故不克訟,訟之變體也。以本體言之,二之剛自三來,居位得中,非不為吉,然以卑抗尊,終必有兇,故曰訟不可成也。以變體言之,五為大人,二以柔應(yīng),尚乎中正,何利如之?若不能變,則剛處險(xiǎn)中,上無其應(yīng),為入于淵,故曰不利涉大川也。
象曰:天與水違行,訟;君子以作事謀始。
天一生水,其本同也。天運(yùn)而上,水流而下,其行相違,訟之象也。人之相與,其初未有不同,分與毫釐,天淵迴隔,君子作事,可不謀其始哉?坎水為智,互離為言,謀也。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象曰: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(zhǎng)也。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
永,剛也。事,變也。不永所事,不變?yōu)閯?,以敵乎四,蓋知訟之不可長(zhǎng)也。當(dāng)訟之時(shí),以柔居下,為二所間,不能不小有言。然有應(yīng)在上,其辯自明,終獲吉也。四互離為言,為明。
九二: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無眚。象曰:不克訟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二五剛敵,本自成訟,二用而柔,反成相應(yīng),不能訟矣。始敵而終避,變險(xiǎn)為順,復(fù)其本位,歸而逋也。坤為邑,三隂為三百戶,下不敢言上而順避之,可以自全,與其邑人皆免於災(zāi),是以無眚。不然,以卑抗尊,災(zāi)患之至,乃其自取。彖言有孚窒惕,此爻也。
六三:食舊德,貞厲,終吉?;驈耐跏拢瑹o成。象曰: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
三本與上應(yīng),是上有舊德於三也。隂資陽以為養(yǎng),是三食上之德也。位雖不當(dāng),所宜守正,若變?yōu)閵ィ瑒t危矣。知其危而不變焉,終可獲吉,順以從上也?;蛴枚鴦?,以從王事,位雖得當(dāng),而無其應(yīng),何能免咎?無成者,戒其不必守剛而不易也。
九四:不克訟,復(fù)即命渝,安貞吉。象曰:復(fù)即命渝,安貞不失也。
四與初應(yīng),本不能訟,用之而柔,反即五以聽命,渝其本志。雖失乎初之應(yīng),然能守柔為貞,安以從君,不失臣道,斯可獲吉。於卦為渙,渙有丘,匪夷所思,此爻之變也。
九五:訟,元吉。象曰:訟,元吉,以中正也。
五為聼訟之主,其德剛健,居中守正,是以元吉。二雖敵應(yīng),中變?yōu)槿嵋詮闹?,彖所謂利見大人,此也。
上九: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象曰: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上與三本相應(yīng),或用而柔,變乾為兌,雨柔相值,所以成訟。上當(dāng)位而三不當(dāng)位,以下訟上,故上勝而三負(fù)。錫之鞶帶,上受五之服也。剛而為柔,鞶帶之象。天而為澤,錫命之象。兌西為夕,終朝也。於卦為困之臲卼,復(fù)還其剛,是以三褫。褫,解也。蓋以訟得服,不足以起人之敬,故愧而自解之,以見人之訟,雖勝亦恥,未有不悔者也。